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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差距悬殊。2022年,城镇职工月人均养老金约为3577元,而城乡居民月人均养老金仅为约163元,差距高达22倍(数据来源:人社部年度统计公报)。这种显著的制度性落差,不仅削弱了农民老年生活的尊严与保障,更与“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形成强烈反差。随着农村老龄化程度(2022年60岁以上人口占比超20%)持续加深,加快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农民养老保障体系已刻不容缓。
究其根源,多重因素交织导致保障水平悬殊:
1.制度分立,起点悬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依托强制缴费与雇主分担,具备雄厚的资金积累;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建立较晚,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微薄、财政基础性补贴有限。
2.财政投入,城乡不均:长期以来,社会保障资源向城镇倾斜,农村养老金补贴总量和人均水平明显不足。
3.农民增收乏力,缴费能力弱:受制于农业生产效益波动、非农就业不稳定等因素,农民收入增长受限,难以承担较高标准的养老保险缴费。
国际经验表明,强化政府责任是弥合养老鸿沟的关键路径。
日本“国民年金”改革。面对城乡养老差距,1971年整合建立覆盖全民的基础养老金(国民年金),政府承担1/3保费并主导运行,大幅提升了非工薪阶层养老保障。
德国农民养老保险模式。设立专门制度,通过财政强力补贴(占比约70%)和子女连带缴费机制,确保务农者享有体面退休保障。
为此,建议多措并举,系统性提升农民养老保障水平。
第一,显著强化中央与地方财政投入力度。
倍增基础养老金:制定明确时间表(如2025-2027年),中央财政主导、地方配套,大幅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设定2027年达到城镇职工养老金平均水平1/3的阶段性目标。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基础养老金标准年度调整应紧密挂钩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及物价变动,确保保障水平实质提升。
推行财政阶梯补贴:对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的参保农民,加大梯次性财政补贴力度,有效激励多缴多得。
第二,创新拓宽养老资金来源渠道。
探索“土地养老”转换机制:试点允许农民自愿将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流转收益,按合理比例注入其个人养老金账户,实现土地保障向社会化养老平稳过渡。
设立省级养老调剂基金:参考医保省级统筹经验,探索建立省级养老保障调剂基金,重点向财政困难地区和老龄化严重农村倾斜。
第三,深化制度衔接与配套改革。
促进城乡制度顺畅转换。完善农民工等群体在职工养老保险与居民养老保险间的权益认定、转移接续规则,保障流动人口养老权益。
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与互助养老。支持发展适合农村的养老金融产品,鼓励依托村级组织发展低成本的互助式养老服务,弥补纯现金养老的不足。
省级财政承担托底责任。明确要求省级财政对辖区内困难市县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承担最终调剂与托底保障职责。
总之,老有所养,是文明社会的底线,也是乡村振兴的基石。缩小城乡养老保障鸿沟,非一日之功,更非一域之责。唯有以更大的改革决心、更精准的财政投入、更创新的制度设计,方能切实扭转城乡养老失衡局面。当亿万农民得以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在晚年享有与城镇职工相对接近的养老尊严,共同富裕的壮阔图景才拥有最深厚的底色。建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快研究部署,让公平、温暖的阳光照耀中国乡村的每一个角落。
作者:中国未来研究会常务理事、产学研分会会长姜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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